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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和平区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决议

    发布时间:2024-01-16 12:00:00 来源:和平区纪委监委

    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和平区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决议
    (2024年1月15日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和平区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和平区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24年1月15日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有区纪委委员20人,列席183人。

    区委书记姚建军同志出席全会并讲话。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领导同志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全会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部署,认真落实市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和区委十二届八次全会要求,总结2023年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4年任务,审议通过了胡敬群同志代表区纪委常委会所作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 纵深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标志区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李希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以及陈敏尔同志在市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上的讲话和薛广庆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从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高度,深刻阐述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科学回答我们党为什么要自我革命、为什么能自我革命、怎样推进自我革命的三个重大问题,明确提出“九个以”的实践要求,对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作出战略部署,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寄予殷切期望、提出明确要求,高瞻远瞩、视野宏阔、思想深邃、内涵丰富,为新时代新征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根本遵循,为做好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李希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一脉相承、紧密呼应,围绕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纵深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明确部署,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纪检监察工作指明了方向。陈敏尔同志的讲话,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充分体现了市委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高度政治自觉,充分彰显了市委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使命担当,为我市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注入强大动能。薛广庆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系统总结了2023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经验,科学部署2024年重点任务,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坚决抓好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姚建军同志在区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上的讲话,全面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市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及陈敏尔同志讲话精神,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纵深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区委部署,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精准发力、持续发力,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全会指出,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也是加快推进“两高三化”新和平建设的关键一年。区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推动各项事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严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中找准定位、发挥作用,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锻造纪检监察铁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标志区建设迈出新步伐提供坚强保障。全会回顾总结了过去一年所做的工作,指出了存在的问题,要求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全会提出,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天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标志区的关键一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部署,认真落实市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和区委十二届八次全会要求,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坚定不移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定不移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标志区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第一,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切实扛牢“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的首要任务,持续在领会把握上下功夫。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深入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聚焦党中央、市委及区委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督责守航”“赋能助航”“纠偏护航”三项行动,推动各项部署落实落地、见行见效。加强重点领域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以点带面推动政治生态出清向好。全面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围绕市委、区委重点工作,开展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

    第二,始终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不断提升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水平。坚持把严惩政商勾连腐败作为攻坚战重中之重,深入查处国企、金融、医药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问题。严惩行贿行为,加大对行贿不当得利的追缴和纠正力度,坚决斩断“围猎”之手。聚焦惠民利民、安民富民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坚持“全周期管理”,紧跟案件查办做好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坚持把廉洁文化建设融入党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举办第七届“和平杯”廉洁文化作品展,提升改造全面从严治党主题教育阵地,创新实践清廉社区建设项目,推动构建清廉社会生态。

    第三,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抓不懈、一严到底纠治“四风”。坚持从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抓起,以抓好“关键少数”促党风政风根本好转。从严查处党的二十大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加大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加强风腐同查同治,既“由风查腐”,又“以腐纠风”。围绕树立正确政绩观,严肃惩治权力观扭曲、政绩观错位问题。把握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特点,抓住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深入分析、找准症结、分类治理。开展时代新风宣传教育,让人民群众时时感受到良好党风政风就在身边、社会新风正气就在身边。

    第四,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使铁的纪律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遵循。重点围绕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开展纪法宣讲、专题培训等活动,推动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坚持“以案四说”,综合运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曝光、拍摄警示教育专题片等方式,深化同级同类警示教育。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层层设防。加大诬告陷害查处力度,增强回访教育、澄清正名的针对性有效性,围绕“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积极探索开展容错纠错方面实践,使正向激励效应不断显现。

    第五,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提高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推动案件质量共同体建设,持续打造“铁案工程”。持续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构建深度融合、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推动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充分释放监督叠加效应。加强纪法衔接监督,健全与检法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制约、衔接顺畅的制度机制。加强与人大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有机贯通,提升监督效能。

    第六,持续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着力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常态化开展政治教育、党性教育,夯实对党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基。巩固拓展教育整顿成果,加强对干部的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常态化清除“害群之马”,坚决防治“灯下黑”。做实做细关心关爱干部工作,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着,忠诚履职、实干担当,团结奋斗、锐意进取,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奋力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标志区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