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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平区召开十二届区委第七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

    发布时间:2024-02-22 17:09:07 来源:和平区纪委监委


    2月22日上午,和平区召开十二届区委第七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思想,宣布本轮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授权决定和任务分工决定,对本轮巡察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胡敬群出席并作动员讲话。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市委部署要求,准确把握本轮巡察监督重点,进一步提升巡察监督的质量和效果。要牢牢把握巡察政治定位,把聚焦点和着力点放到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和具体工作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普遍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议要求,要把“四个聚焦”作为巡察监督重点,坚持“四个紧盯”巡察监督路径,紧扣本轮被巡察单位特点,结合职能职责,对被巡察党组织开展政治体检。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做实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夯实巡察整改成果运用。

    会议强调,巡察组、被巡察党组织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推动巡察工作稳中提质。巡察组要统筹谋划、主动担当,严格按照党内法规明确的方式和权限开展工作,有力有效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履职尽责;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到巡察是体检和治病,以自我革命精神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实事求是向巡察组提供情况、反映问题;各相关部门要深化统筹衔接,促进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切实增强监督效能,形成监督合力。

    经区委研究决定,本轮巡察安排3个区委巡察组,对区残联、区卫生健康委、区司法局、区体育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医疗保障局6个党组织进行常规巡察。同时派出专项检查组对被巡察党组织开展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机构编制纪律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