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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通报5起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2-05-12 14:21:07 来源:“廉韵津沽”网站

    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以来,天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一批啃食国家粮食安全和人民切身利益的粮仓“硕鼠”“蛀虫”,形成有力震慑。为充分发挥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作用,推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现将5起涉粮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静海区原粮食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张金良贪污、虚开发票案。张金良先后利用担任静海区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总经理,静海区粮食局党委副书记、局长等职务便利,分别采取直接支取、转入会计个人账户支取等方式侵吞粮食贸易业务款137万余元;违反税收管理法规,指使下属虚开普通发票。经查,张金良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

    原静海县粮食局党委书记李凤禄挪用公款、受贿案。李凤禄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擅自将所属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公款借给个人使用,用于资金周转、购买材料、验资等经营活动;为他人在承揽粮库建设工程、职务晋升、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贿赂234.2万元。经查,李凤禄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天津市宝坻京东粮油储运贸易有限公司原经理,天津市宝粮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经理李强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涉嫌职务犯罪等问题。李强在先后担任宝坻区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储备库主任,天津市宝坻京东粮油储运贸易有限公司经理,天津市宝粮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期间,收受下属和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便利,指使下属采取出售粮食杂质钱款不入公司账、虚开粮食入库单等方式套取公款,设立并使用“小金库”资金向关联业务单位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发放福利;违规与多名粮商合伙从事营利性活动,从中获利。经查,李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河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粮食管理科科长蒋玉亭违反廉洁纪律等问题。蒋玉亭担任河东区发改委粮食管理科科长期间,侵占2016年度、2017年度原本应该发放给被调查户的粮油平衡调查经费,用于个人消费和偿还债务。经查,蒋玉亭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并被降低退休待遇。

    宁河区粮油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崔青林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等问题。崔青林担任宁河县粮油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兼天津市金芦米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以发放奖励为由,违规使用公款给金芦米业公司其他三名班子成员每人购买一辆轿车。金芦米业公司在采购大米时,崔青林安排下属提供虚假的农户身份信息和自产证明用于抵扣增值税款,经税务机关调查认定上述问题属于偷税行为。经查,崔青林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